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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孩挪用1700万元当榜一大姐 钱该如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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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孩挪用父亲公司1700万元

当‘榜一大姐’

亲爹欲带女儿自首”

4月20日,相关消息

引发网友关注

据报道,据来自河南郑州的当事人朱先生介绍,女儿小梦读了一年中专,辍学后在自家冷链档口负责出纳。

2024年7月,19岁的小梦开始陆续挪用档口资金在直播间打赏、购买拆卡盲盒。截至2025年11月,累计盗用、挪用1700万元,成为多个直播间“榜一大姐”。

“她在好几个直播间都是‘榜一大姐’,打赏了将近1100万。另外600多万,是玩拆卡游戏花完了。”

朱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2024年7月之前,小梦若干次消费,单笔数额在数十元到千元之间。7月17日开始,频繁出现单日数十次的高频率消费。其中,7月24日消费33笔,累计37278元;25日消费32笔,累计23265元;26日消费37笔,累计24117元。 截至2025年11月底,小梦基本维持着这样的频率和数额。

朱先生称,小梦在某团播直播间打赏金额最多,特别是给团成员“江某某”“狐狐某某”的打赏。

单日消费超两万曾一次打赏10万

自称愿意坐牢“但别找我朋友追款”

朱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2024年7月之前,小梦若干次消费,单笔数额在数十元到千元之间。7月17日开始,频繁出现单日数十次的高频率消费。其中,7月24日消费33笔,累计37278元;25日消费32笔,累计23265元;26日消费37笔,累计24117元。

截至2025年11月底,小梦基本维持着这样的频率和数额。

大部分时间,她是从早上8、9点开始消费,持续到晚上11点左右结束。偶尔一些日子里,出现了早上5点多或者夜里1点多也有消费的情况。最频繁的一天,单日消费次数达到57次。

2024年下半年开始,单笔消费超过1万元的次数越来越多,多次出现3万元、4万元、5万元的单笔大额消费。其中,2025年3月、4月,多次单日消费超过16万元。2025年4月17日,最大一笔消费达到了10万元,当日累计消费达到14.64万元。这些消费方向,均是某直播平台或者该平台的商户。

当事人:知道不对但像戒烟一样戒不掉

小梦称,她最初在SK直播间刷礼物也是从小额开始,逐渐越刷越多,女主播“狐狐某某”添加了她的私信和微信,两人聊天逐渐贯穿整天,她也被邀请加入了粉丝群。

“不同的主播有不同的粉丝,粉丝们炒CP、炒竞争,哪个主播有直播或者活动了,粉丝群的负责人或者活跃分子会分享链接,招呼大家去助力。”小梦说,她的性格不喜欢被人安排,有主播曾开口向她要票(要打赏)被她拒绝了,粉丝群里经常会有人点名她,问她怎么没去打赏或者嫌她打赏得少。

小梦说,她与“狐狐某某”关系亲近的时候,经常刷爆直播间。“她是成员中粉丝比较少的,我就想把她推到领先位置,会有成就感。她一开始天天跟我聊天,我找她要视频反馈,她都很快给到,我感觉自己是被需要的。后来我发现她有了更多的大姐,信息回复很慢,我就转头去刷SK的男团,跟江某刷了很多礼物。有网友说她给了我8万元礼物,也不属实。”

“去年8、9月的时候,我是最焦虑的,因为账上快没钱了,我担心影响进货。那时候刷票已经成了负担,像做任务一样,每到主播们月考打排名、打晋级的时候,你就要自觉冲上去助力。”小梦说,她对目前事态还不是太清晰,如果用坐牢换取退款她也愿意。

小梦说,她也曾经多次意识到刷礼物花费的金额太多,也曾几次“刹车”,但最后都像戒烟一样戒不掉。“一次刷100个火箭,就是10万块钱。好像金钱转换成数字后支付起来没啥感觉,但我现实中去买个包,就会觉得贵了,舍不得。”

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MCN回应

4月20日,河南郑州市民朱先生陪同其20岁女儿小朱,到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投案。警方已介入调查。

朱先生表示,“她坐牢就是十年起,出来都30多岁了。但这1700万元是身家性命,没法跟债主交代,只有被定性为赃款才可能追回来。”

据封面新闻报道,4月20日上午,记者分别联系某团播所属的MCN公司以及涉事直播平台。

MCN关联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用联系我们,直接联系平台吧。”记者再次发送短信,未获回应。

涉事直播平台表示,无法甄别消费者资金来源的性质,如果资金涉及违法行为,会依法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背后有多重因素

1700万元的打赏款项能否追回

在该事件中,对于小梦牵涉的1700万元款项定义是关键,多家媒体也报道“只有定性为赃款才能追回款项”。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小朱作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网络打赏和盲盒消费,累计达1700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是资金流失的直接实施者和第一责任人。”

专注娱乐法领域的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李雪梅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小梦作为公司出纳,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打赏消费,且无归还行为,反映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极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此外,直播平台和MCN机构所涉及的责任也成为当前外界关注的重点。

对于直播平台方的责任,李怀胜认为, 从监管要求和技术能力来看,平台具备一定的审查能力,但无法完全甄别资金性质。平台无法直接甄别用户资金的来源性质,即资金属于合法收入还是挪用赃款,因为这涉及银行账户背后的法律关系,平台不具备查询用户银行账户资金来源的权限和职能。平台如果要审核清楚,就必须获得足够的个人信息,但这又被《个人信息保护法》所不容,即义务应当是和能力相匹配的。

“MCN机构作为主播的签约管理方,负有对主播直播内容、营销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责任,其‘直接联系平台’的回应,不能免除其作为直接受益方(通常参与打赏分成)及管理方的潜在法律责任。若主播行为被认定存在过错,MCN机构因其管理疏失及共同获利,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李雪梅认为。

那么,该事件中1700万元的打赏款项能否追回?

“有追回的可能性,但路径复杂。”李雪梅指出,若法院认定打赏款系用赃款进行的无偿赠与,平台及主播(特别是MCN机构)有义务退赔。主播若属善意取得且提供了合理对价(正常直播服务),则追回难度较大。

李怀胜表示,平台是否会退款取决于资金性质认定和法律程序。如果本案最终被刑事定性为职务侵占罪,1700万元被认定为赃款,但是,是否追缴则需要看平台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小朱作为已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通常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网络服务消费行为,而非可撤销的赠与,成年用户以“冲动消费”或“被诱导”为由起诉平台要求退款的,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被驳回。

“因此,本案1700万元能否追回,关键在于刑事程序中对‘打赏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认定,以及法院是否支持向平台追缴赃款,这需要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平台是否履行了实名制、限额提醒等监管义务,以及主播是否存在诱导行为等因素后作出裁判。但刑事诉讼中赃物追缴适用善意取得是被司法解释确认的。”李怀胜称。

涉事公司曾参与出台团播行业标准

中央网信办要求对打赏限额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多部门持续对直播领域乱象出台限制规定。

今年1月27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首份团播管理标准《网络表演团体直播运营管理要求》,对直播互动性性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应通过暗示性语言、动作或者虚构亲密关系诱导用户消费,不应组织粉丝进行打赏排名或攀比。话术规范贴合整体人设风格,互动玩法正向,无不良引导。

小梦打赏事件涉及直播平台,以及直播间背后的MCN公司“杭州帅库网络科技(SK)”,是该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

今年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对直播打赏中的行为进行限制。

《通知》要求,平台要提供打赏限额功能: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平台要提供打赏提醒功能:网站平台应合理设置用户打赏提醒触发条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将相关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并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相关设置;用户关闭提醒功能的,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平台要规范打赏金额排名: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

平台要规范打赏互动:网站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避免干扰网络直播生态。

发布于:北京市